今年以来超30城出台楼市优化政策,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降至3.7%******
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在中央层面重申“房地产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位,并出台多项政策工具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后,2023年地方政府延续楼市宽松政策,继续出台优化政策,促进楼市健康发展。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包括福建厦门、四川资阳、山东济宁、湖北宜昌、浙江温州、江西南昌红谷滩区、安徽淮北、河南济源、黑龙江哈尔滨、湖南长沙、山东济南、江西南昌安义、内蒙古乌兰浩特、广西桂平、湖北武汉、江苏盐城、浙江绍兴、辽宁丹东、安徽亳州、广东东莞、江苏徐州、辽宁大连、江苏连云港、广西防城港、广西柳州、河南荥阳、安徽蚌埠、新疆乌鲁木齐、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安徽六安、湖北随州、吉林长春等超30城发布楼市新政。
从政策内容来看,包括解除限购,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延长消费补贴,提高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明确认房不认贷,鼓励团购买房等。
多地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
以山东济宁为例,山东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月29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2月1日起,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调整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等。双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针对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养育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及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
同时,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湖北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全市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自1月29日起,宜昌户籍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住房的,可按现有最高额度(60万元)的1.4倍申请公积金贷款即84万元。
武汉则延续实施二环外不限购政策。1月13日,武汉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二环外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不限购,只需申请购房资格通过即可。在此之前,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曾于2022年12月9日回应武汉调整二环外限购政策的消息称,只针对房交会期间有新的政策。
购房补贴实施时段延长
同时,多地延续实施购房补贴及优惠政策。
浙江温州发文称,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继续实行个人首次购买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经开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江苏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则于1月12日发布通知,将利用春节返乡置业高峰期,推出一系列促进住房消费的措施。其中,包括市区“房八条”购房补贴延期2个月,并鼓励各地分板块开展线上线下返乡置业购房专场房展会。同时,组织一次团购网签办证活动。各地组织团购房群众集中选房签约活动,在交房现场积极开展“交房即办证”活动,推进民生服务工作。组织一次银企对接活动。
1月20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显示,为进一步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建局牵头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具有哈市户籍(包括9区9县(市)),符合生育政策,在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第二、第三胎的家庭在主城9区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凭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本人身份证明、购房交款票据、《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等,分别给予1.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降至3.7%
除了调整购房政策,今年以来多地下调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根据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春节后,包括郑州、天津、厦门、福州、珠海、长春、沈阳等城市相继下调了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新一轮的下调房贷利率潮正在上演。截至目前,已经有30城下调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其中最低降至3.7%。
根据央行公布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70个大中城市中符合下调要求的城市共有35个,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数据显示,其中已经有20城下调或者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预计未调整的城市后续也有望跟进下调房贷利率,不乏二线城市哈尔滨、温州、南宁等,一季度将会有更多城市首套房贷利率跌至4%以下水平。
今年1月17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要重点抓好十二个方面工作。其中包括,以增信心、防风险、促转型为主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毫不动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努力提升品质、建设好房子,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放心租房。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2023年供需两端政策有望进一步改善,需求端强调“精准施策”,企业端侧重防范化解风险。需求端一方面强调毫不动摇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另一方面强调“精准施策”,增强政策的精准性协调性,以更大力度精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市场信心。
浙江人做好准备,接下来的气温直冲20℃!******url:https://m.gmw.cn/2023-01/07/content_1303246922.htm,id:1303246922
转自:浙江天气
民谚道:“小寒时处二三九,天寒地冻冷到抖”,不过,由于冷空气乏力,今年小寒节气的开篇,暖得不像是数九寒天,反倒带大家提前感受春天。
未来七天浙江省走起“先晴后雨”的天气路线,气温较常年同期异常偏暖。
12日前,好天气连续登场,其中8-9日浙江省大部地区最高气温升至18~21℃。
一说到暖,大家可能又要关心是否会破纪录?
以丽水、杭州为例,1月上旬最高气温纪录分别是27.8℃(出现在2020年1月7日)和24.5℃(出现在2020年1月6日)。虽然这次升温都是朝着20℃冲刺,较常年同期显著偏高,但要破历史同期纪录还差些火候~
另外,阳光也有期限,大家且晒且珍惜,12-13日受暖湿气流影响,全省就要转入阴雨频道。
春运期间(1月7日~2月15日)
气候趋势预测
今天开启一年一度的春运大戏。今年春运正值一年中气温最低的时节,在三重拉尼娜和全球变暖的不同影响效果下,我省的天气气候较复杂。预计今年春运期间,我省气温正常略偏高,降水略偏少或偏少,冷空气势力总体偏弱,具体预测如下:
平均气温正常略偏高
预计春运期间平均气温全省各地正常略偏高,浙中的北部和浙北地区4~7℃,浙中的南部和浙南地区7~10℃。极端最低气温浙中北山区和浙南北部山区-5~-12℃,浙北平原和海岛、浙中南沿海、金衢盆地1~-6℃,其它地区-3~-9℃。低温日数较常年偏少,浙北大部9~15天,浙南大部和浙东沿海0~6天,其他地区6~9天。
降水量略偏少或偏少
预计春运期间降水量各地较常年略偏少或偏少,浙中北大部偏少2成以内,浙南大部偏少2成以上。降水量浙西北大部70~130毫米,其它地区50~100毫米。雨雪日数较常年偏少,浙南南部、浙中西部9~14天,其它地区7~12天。发生全省大范围持续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可能性较低,但阶段性雨雪冰冻天气仍有可能发生。
冷空气势力总体偏弱
预计春运期间冷空气势力总体偏弱,但不排除强冷空气和寒潮影响我省的可能性。主要有4次冷空气影响我省,影响时段和强度初步预测为:1月11~13日(中等)、1月18~20日(中等)、1月29日~2月1日(弱)、2月5~8日(中等)。预计1月上旬后期气温将发生转折,由入冬以来的偏低转为偏高,直至春运结束全省各地气温以正常略偏高为主。
春运温馨提示
1、需重视强冷空气和寒潮的不利影响。预计春运期间冷空气势力总体偏弱,但不排除强冷空气和寒潮影响我省的可能性,需注意防范剧烈气温变动对春运交通和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沿海地区需特别关注大风对海上交通运输的不利影响,有关部门应及早做好防范措施。
2、需防范阶段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不利影响。今年春运恰逢一年中气温最低时期,加上拉尼娜的“制冷”作用,可能出现极端低温天气。尽管发生全省大范围持续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可能性较低,但仍需防范阶段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春运交通和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3、需关注雾霾对健康和交通的不利影响。预计春运期间降水偏少,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冲刷,且冷空气间歇期气温回暖速度较快,可能出现阶段性雾霾天气,需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及其对春运交通和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